关于评选太阳成集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各位员工:
根据《关于评选太阳成集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员工处〔2024〕19号),按照《太阳成集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规定,现将学校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评选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员工(不含延长学习年限的员工)。
二、名额比例及分配
根据评选办法,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学院研究生毕业生数的5%评选,名额为17人(农学院7人、林业与草业学院4人、葡萄酒与园艺学院4人、生态环境学院2人);优秀毕业本科生按照学院本科毕业生数的3% 评选,名额为10人(农学院3人、林业与草业学院3人、葡萄酒与园艺学院3人、生态环境学院1人)
三、评选原则
1.根据员工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,在达到参评基本条件的员工中择优评选;
2.坚持公平公正原则。
四、评选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;
2.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,恪守学术道德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3.身心健康,学习目的明确,认真刻苦,勇于探索,积极实践,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、宽厚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;
申请评选的研究生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成果突出,热心公益服务工作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,责任心强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;
2.不能有学业成绩不合格记录。申请评选的本科生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1)学习成绩优异,员工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前15%,在校期间连续三学年获得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;
(2)积极参加体育活动,达到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,保持身心健康;
(3)在校期间曾获得过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。
评选优先条件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:
(一)在学科类竞赛、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;
(二)任职校、院主要员工干部两年以上,并做出突出贡献者;
(三)在校期间有过参军入伍经历,或志愿到西部、基层单位、艰苦行业、落后地区工作者。
五、材料报送
(一)申报员工将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(含电子版,附件2、3)、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(限一页,附件 4)、先进事迹(电子版)材料于5月9日下午17:00 前报送至各辅导员处。
(二)先进事迹电子版材料要求:封面注明学院、书院、学号、姓名、年级专业,主要撰写员工在校期间成长经历,求学感悟和思考;字体要求标题用2号黑体,正文用3号仿宋-GB2312,文内小标题用3号黑体,字数1500-2000字。
(三)员工提供本人签名的校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、科研成果及项目复印件等。
附件:
2.《太阳成集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本科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》
3.《太阳成集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》
4.《太阳成集团 2024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》
1
太阳集团tyc5997员工事务管理服务中心
2024年5月7日